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地区动态 兴安盟盟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1次会议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4 15:12:12  评论(/)

4月22日,兴安盟盟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1次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盟委书记、盟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恩惠主持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盟委外事工作委员会2019年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安排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兴安盟外事工作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兴安盟厅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程序》。

会议指出,地方外事工作是党和国家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对外交往合作、促进地方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全力做好各项涉外工作,为打造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我国与蒙古国接壤,处于我国向北开放的前沿,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区域节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盟在全国、全区对外开放格局中的定位,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入“一带一路”,持续深化与蒙古国的友好交往,积极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持续办好“2020年内蒙古·兴安盟·中蒙国际绿色有机产品博览会”等经贸活动,不断增进相互理解、加深睦邻友好。要大力促进泛口岸经济发展,科学统筹中蒙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民互市贸易区发展,推动“通道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变。要不断提高外事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防范涉外工作风险,自觉遵守外事纪律,决不能因为麻痹大意损害国家核心利益。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领导,确保外事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外事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系统研究和整体规划,强化对外宣传,加强队伍建设,为外事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盟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和各委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谋划和推进我盟各领域、各层次对外交流合作,外事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形成共同发力的工作局面。

盟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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